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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制度

三亚航空旅游职业学院教职工校内申诉办理流程

作者: 时间:2021-10-27 点击数:

1申诉受理

校内申诉,需本人携带有效证件(身份证、工作证)在学校申诉委员会申诉受理办公室,填写《三亚航空旅游职业学院校内申诉受理登记表》,提交相关书面申诉材料。办公室不接受电话或邮件申诉。

2初次调解

学校申诉委员会申诉受理办公室在受理教职工申诉事项后,工作人员将当场给予申诉人初次调解。

3申诉调查

经初次调解无效,申诉受理办公室工作人员应赴有关单位开展申诉调查,查阅相关制度规定,提取相关事实与证明材料。

4再次调解

经对申诉事项调查,申诉受理办公室将会商有关部门并提出处理意见,给予申诉人再次调解。

5申诉上报

经初次调解、再次调解仍然无效的申诉事项,上报学校申诉委员会集体讨论研究,并形成决定。此决定为校内申诉事项的最终处理结果。

在学校申诉委员会处理决定做出之前,申诉人可以以书面形式申请撤回申诉。申诉委员会在接到关于撤回申诉申请后,可以终止受理工作。

6申诉反馈

对学校申诉委员会形成的决定,由对应的受理申诉办公室以书面形式,向申诉人反馈。



三亚航空旅游职业学院教职工校内申诉受理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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