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成立三亚航空旅游职业学院教职工申诉委员会的通知
学校各部门:
为规范校内教职工申诉制度,保证学校处理行为客观、公正,保障教职工的合法权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学校管理工作实际,经研究,决定成立三亚航空旅游职业学院教职工申诉委员会,其组成如下:
主任:校纪委书记
委员:校工会、学生工作处、党委办公室、教务处、人事处、计划财务处、后勤处、团委主要负责人,以及学校职工代表大会委员会成员。
法律顾问:学校法律经理
教职工申诉委员会下设申诉受理办公室,挂靠人事处,办公室主任由人事处处长兼任。办公室主要负责校内教职工申诉事项的受理、初次调解、调查、会商有关部门再调解,以及提出处理意见等;初次、再次调解无效且需上报委员会研究的事项,经委员会研究后,由相应办公室向申诉人反馈。
特此通知
附件:1.三亚航空旅游职业学院教职工校内申诉办理流程
2.三亚航空旅游职业学院教职工校内申诉受理登记表
三亚航空旅游职业学院
2018年12月18日
附件1
三亚航空旅游职业学院教职工校内申诉办理流程
1申诉受理
校内申诉,需本人携带有效证件(身份证、工作证)在学校申诉委员会申诉受理办公室,填写《三亚航空旅游职业学院校内申诉受理登记表》,提交相关书面申诉材料。办公室不接受电话或邮件申诉。
2初次调解
学校申诉委员会申诉受理办公室在受理教职工申诉事项后,工作人员将当场给予申诉人初次调解。
3申诉调查
经初次调解无效,申诉受理办公室工作人员应赴有关单位开展申诉调查,查阅相关制度规定,提取相关事实与证明材料。
4再次调解
经对申诉事项调查,申诉受理办公室将会商有关部门并提出处理意见,给予申诉人再次调解。
5申诉上报
经初次调解、再次调解仍然无效的申诉事项,上报学校申诉委员会集体讨论研究,并形成决定。此决定为校内申诉事项的最终处理结果。
在学校申诉委员会处理决定做出之前,申诉人可以以书面形式申请撤回申诉。申诉委员会在接到关于撤回申诉申请后,可以终止受理工作。
6申诉反馈
对学校申诉委员会形成的决定,由对应的受理申诉办公室以书面形式,向申诉人反馈。
附件2
三亚航空旅游职业学院教职工校内申诉受理登记表
姓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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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 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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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年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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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 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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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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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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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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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 诉 事 项 |
年 月 日 |
初 次 调 解 |
年 月 日 |
申 诉 调 查 |
年 月 日 |
再 次 调 解 |
年 月 日 |
申诉受理办公室意见 |
年 月 日 |
申诉 委员会研究 意见 |
年 月 日 |
申 诉 反 馈 |
年 月 日 |
备 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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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1 此表请正反面填写打印;
2 申诉事项栏如果申诉文字较多,可另附纸质材料。
印发单位 ISSUED BY |
三亚航空旅游职业学院人事处 HR Department of SATC. |
印发日期 DATE OF ISSUANCE |
2018年12月19日印发 Issued on December 19,201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