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各部门:
根据《海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办法》中的第十五条第二款:“学校、幼儿园及其他教育机构的教师、管理人员应当达到二级以上水平,其中语文教师和对外汉语教学教师应当达到二级甲等以上水平,普通话教师和语音教师应当达到一级水平;以少数民族语言授课为主的民族学校的汉语课教师应当达到三级甲等以上水平。”请不符合本款要求的老师尽快报名参加学校组织的普通话培训及测试。
以下为具体的通知:
(一)报名时间
2021年10月28日至11月10日(报名缴费截止时间11月10日上午12:00,因名额有限,报满即止。)
(二)报名地点
本校学生按班级填报缴费,统一交至第一教学楼113继续教育办公室;校外学生和在职人员前往我校第一教学楼113报名。
(三)报名方式
1.本校学生由各班辅导员根据邮件要求按班级填报资料及缴费后,交到第一教学楼113继续教育办公室。
2.校外人员请直接到学校一教113继续教育办公室现场填报。
(四)报名所需材料:
1.个人身份证原件(请务必携带);
2.1张近期1寸标准证件照电子版(蓝底),相片具体要求:
相片姿态及背景:近期正面免冠大头彩色人像(要求底部到腋窝位置),建议蓝色背景,无边框,常戴眼镜者可配戴眼镜,人像清晰,层次丰富,神态自然,无明显畸变;
相片格式及大小:照片必须为jpg或jpeg格式,裁剪的宽*高比例为390*567像素,分辨率不作要求(建议300像素/英寸,相片为原底第一次裁剪,以保证其清晰度),大小必须小于1M。
特此通知
人事处
2021年11月2日